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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道德真经解义卷之三,(3)

时间:2020-9-30 13: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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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新成。木始荣而终悴,火初明而末熄,以有新也,故敝随之。日中则反,月满则亏,以有成也,故坏继之。有道者异乎此。

臣义曰:盈则必覆,自满故也,以满自矜,而必於新成,此敝壤之理,乘随之矣,孰能保其盈乎。新则有故,成则有亏,相代相因,如循环也。能新能成,向於事而有为者也。能敝,则复乎道而无为者也。物之新成,则适乎用,而向於事,物至於敝,则时之所弃,而复於道,能敝不新成,何盈之有,此道之所以保也。

致虚极章第十六

致虚极,守静笃。

御注曰:莫贵乎虚,莫善乎静,虚静者,万物之本也。虚故足以受群实,静故足以应群动。极者,众会而有所至。笃者,力行而有所至。致虚而要其极,守静而至於笃,则万态虽杂,而吾心常彻,万变虽殊,而吾心常寂。此之谓天乐,非体道者,不足以与此。

臣义曰:虚者,道之会。静者,道之复。虚则不为物累,故为群实之所寓。静则不与物杂,故为群动之所宗。惟虚与静,故足以为天地之鉴,万物之照,而万态万变,无足以挠之者。极者,道之至中,而众之所会也。笃者,道之动行,而力之所至也。以一政虚,而至於极致之至也,以一守静,而至於笃守之至也。致之未至,则实或妨道。守之未至,则动或违性。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御注曰:万物之变,在道之末,体道者,寓乎万物之上焉。物之生有所乎萌也,终有所乎归。方其并作而趋乎动出之涂,吾观其动者之必静,及出者之必复,而因以见天地之心,则交物而不与物俱化,此之谓观其复。

臣义曰:万物赋形於天地之间,阴阳以气师而出入,劳於天机,役於神化,趣向乎有生之涂,并作而不能自已者也。即动以观静,缘出以观复,体道者能之。故要观复於万物并作之际,天地之心,且得见矣,况万物乎。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御注曰:芸芸者,动出之象。万物出乎震,相见乎离,则芸芸并作,英华发外。说乎兑,劳乎坎,则去华就实,归其性宅。命者,性之本,而性其根也。精者,神之母,而神其子也。精全则神王,尽性则至於命。

臣义曰:芸芸者,物之所生。根本者,物之所复。发为英华,缘根而生,归於性宅,复归其根。本大则末茂,故根者物之命也。芸芸归根,所以复命也。

归根日静,静日复命。

御注曰:流动而生物,物生成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命亘古今而常存,性更万形而不易,全其形生之人去智与?故归於寂定,则知命之在我,如彼春夏复为秋冬。体性抱神,中以自考,此之谓复命。

臣义曰:芸芸者,动之华,形之所分也。归根者,静之至,命之所复也。万物受命於无,而成形於有,故有命 然后有生,有生斯有性,有性斯有情。情响於动,则流於物,流於物则徇末而伤本,逐物而失性,而命以故灭矣。夫惟形忘而不知其所生,心忘而不知其所起,观复於并作之时,而理以穷矣。芸芸而各归其根,而性已尽矣,理穷性尽,而返乎静一,复乎至无,故曰复命。

复命曰常,

御注曰:常者,对变之辞,复命则万变不能迁,无间无歇,与道为一,以契天地,以袭气母。

臣义曰:常者不见亲,故无有终始,不丽於形,不堕於数,与道为一,而不迁於变,道之真常也,非复命不足以与此。

知常曰明。

御注曰:知道之常,不为物迁,故六彻相因,足以鉴天地,足以照万物。

臣义曰:知不以心,而得道之常,是真知也。视不以目,而见於无形,性觉自见者也,故曰明。真知则不为物迁,明故能镒照天地万物。

不知常,妄作凶。

御注曰:圣人知道之· 常,故作则契理,每与吉会。不知常者,随物转徙,触涂自患,故妄见美恶,以与道违,妄生是非,以与道异,且不足以固其命,故凶。《易》曰:复则不妄,

迷而不知复,兹妄也已。

臣义曰:知命之复,则知常矣,不知命之复,而驰骋於外,接构於物,忘其性命道德之本,汨於美恶是非之末,拾彼真实,流於妄假,丧精失灵,曾不知返,迷不知复,孰免凶患。

知常容,

御注曰:知常,则不藏是非美恶,故无所不容。

臣义曰:知常则复乎至无,与道同体,容之至也。

容乃公,

御注曰:无容心焉,则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何私之有?

臣义曰:无所不容,冥与道契,物我不立,何复有私。

公乃王,

御注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天下乐推而不厌。

臣义曰:与道为公,则天下之所归往也,故乐推不厌。

王乃天,天乃道,

御注曰:通天地人而位乎天地之中者,王也。一而大在上而无不覆者,天也。天地人莫不由之者,道也。尽人则同乎天,体天则同乎道。

臣义曰:天下之所归往,而不知其所归往,付之自然。大无不覆,而同乎天,忘其所以然而然,而复归於无,此尽人体天,而同乎道者此也。

道乃久,没身不殆。

御注曰:道者万世无弊,庶物得之者昌,关百圣而不穷,蔽天地而不息,故没身不殆。殆近凶,几近吉,不殆则无妄作之凶,非知常者无与。臣义曰:惟道故能久,久者道之常也。道藏於无,故能久,身堕於形,故有没。虽没而不殆者,虽死而未尝死,况有妄作之凶乎。

太上章第十七

太上,下知有之。

御注曰:在宥天下,与一世而得快恰焉。无欣欣之乐驯而亲誉不及。无悴悴之苦,而畏侮不至。莫才为而常自然,故下知有之而已。

臣义曰:至治之世,上无为也,知标技然,故天下同焉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徒知有其上,而曾不知上之何力於我也。

其次,亲之誉之。

御注曰:泽加乎民,法传於世,天下爱之若父母,故亲之。贵名起之如日月,故誉之。此帝王之治,亲誉之迹彰,而大同之道亏矣。庄子曰:舜有膻行,百姓悦之,诗於灵台,所以言文王之民始附也。

臣义曰:七义之政,施於有为,有恩可亲,而得以归附,有德可怀,而得以称誉,虽治迹善於一时,而道德之全,已散於物假。

其次,畏之侮之。

御注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故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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