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之子,必先为裘。汝先观吾趣。趣如吾,然后六辔可持,六马可御。造父曰:唯命所从。泰豆乃立木为涂,仅可容足;计步而置,履之而行。趣走往还,无跌失也。造父学之,三日尽其巧。泰豆叹曰:子何其敏也?得之捷乎。凡所御者,亦如此也。曩汝之行,得之於足,应之於心。推於御也,齐辑乎辔衔之际,而急缓乎唇吻之和;正度於胸臆之中,而执节乎掌握之间。内得於中心,而外合於马志,是故能进退履绳而旋曲中规矩,取道致远而气力有余,诚得其术也。得之於衔,应之於辔,得之于辔,应之於手;得之於手,应之於心。则不以目视,不以策驱,,心闲体正,六辔不乱,而二十四蹄所投无差,回旋进退,莫不中节。然后舆轮之外可使无余辙,马蹄之外可使无余地;未尝觉山谷之崄,原阳之夷,视之一也。吾术穷矣,汝其识之。魏黑卵以昵嫌杀丘邴章。丘邴章之子来丹谋报父之雠。丹气其猛,形甚露,计粒而食,顺风而趣,虽怒,不能称兵以报之,耻假力於人,誓手剑以屠黑卵。黑卵悍志绝众,力抗百夫。筋骨皮肉非人类也。延颈承刃,披胸受矢,铓锷推屈,而体无痕挞。负其才力,视来丹犹雏谷也。来丹之友申他曰:子怨黑卵至矣,黑卵之易子过矣,将奚谋焉?来丹垂涕曰:愿子为我谋。申他曰:吾闻卫孔周其祖得殷帝之宝剑,一童子服之,却三军之众,奚不请焉?来丹遂适卫,见孔周,执仆御之礼,请先纳妻子,后言所欲。孔周曰:吾有三剑;唯子所择,皆不能杀人,且先言其状。一曰含光,视之不可见,运之不知其有。所触也,泯然无际,经物而物不觉。二曰承影,将旦昧爽之交,日一夕昏明之际,北面而察之,淡淡焉若有物存,莫识其状。其所触也,窃窃焉有声,经物而物不疾也。三日宵练,方昼则见影而不见光,方夜见光而不见形。其触物也,马善然而过,随过随合,觉疾而不血刃焉。此三宝者,传之十三世矣,而无施於事,匣而藏之,未尝启封。来丹曰:虽然,吾必请其下者。孔周乃归其妻子,与斋七日。晏阴之间,跪而授其下剑,来丹再拜受之以归。来丹遂执剑从黑卵。时黑卵之醉偃牖下,自颈至腰三斩之。黑卵不觉。来丹以黑卵之死,趣而退。遇黑卵之子於门,击之三下,如投虚。黑卵之子方笑曰:汝何蚩而三招予?来丹知剑之不能杀人也,叹而归。黑卵既醒,怒其妻曰:醉而露我,使我嗌疾而腰急。其子曰:畴昔来丹之来,遇我於门,三招我,亦使我体疾而支强,彼其厌我哉。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献锟铻之剑,火浣之布。其剑长尺有咫,练钢赤刃,用之切玉如切泥焉。火浣之布,浣之必投於火;布则火色,垢则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疑乎雪。皇子以为无此物,传之者妄。萧叔曰:皇子果於自信,果於诬理哉。
冲虚至德真经卷中竟
#1王:原作『五』,据北宋本改。
#2寤:原作『寝』,据北宋本改。
#3常:北宋本作『当』。
#4国:原本无,据北宋本增。
#5昔:原作『者』,据北宋本改。
#6亡:北宋本作『止』。
#7疾:北宋本作『庶』。
#8於一家:北宋本作『其一道』。
#9之鸣:北宋本作『于马』。
#10为:北宋本无。
#11步:北宋本作『千』。
#12千:北宋本作『十』。
#13生:北宋本作『有』。
#14知:原作『升』,据北宋本改。
#15必:原作『业』据北宋本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