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莫能为矣。向也,自似道之开边;衅也,元人固尝躏阶成而扰兴沔,穿金房以瞰襄樊矣。尚颊仙源有以议后,而蜀道得以安全。当是之时,犹未以航海为意也。及乎友闻既死,全蜀长驱,长江之险,虏得其胜,顺流直铸,何所恃哉。是故,不至於天涯海角不已也。惟不能见几於始,故无以自善於终。然则,人君岂可不以奸邪误国为戒乎。此曹氏兄弟上不愧武惠,下无忝所生,死有重於泰山,关於宗社,不可以常战目之也。
元王、元伯与兄宣伯,四世不异衅,家人百余口无问言。宣伯卒,家事付侄轨,轨辞曰:叔父行也,宜主。元伯曰:侄,宗子也。相让既久,卒以付轨。缙绅之家自谓不如。诸妇亦各聚一室为女工,毕敛贮一库,室无私藏。至幼稚,亦相与共乳一妇;值归宁留其子,众妇不问孰为己儿,兄亦不知孰为己母也。
录曰:吏#1书江州陈氏有犬百余共一牢食,一犬不至,诸犬亦不食。此未又然。今故削之。然则幼稚啼泣,诸母见者即为抱哺,自是实事也。录之。
《阙里志》:孔谅,字崇伯,宣圣五十七代孙。父希凤,母王氏,生六子,谅其长也,次评、证、论、谨、诊。谅抚爱之尤笃,平居一饭必共案,出入必联辔,弗至则停筋,立马以俟,无倦容。亲朋至者,命酌呼诸弟以次酬劝。讲论典坟,赓唱诗句,迭昼数百言,可听可爱,诸弟熏而良善者多。族长屡以勖其族人曰:若等能如崇伯昆弟者,亦足矣。邹鲁士大夫之谈者,咸以为孔氏良子弟。及卒,相与为位哭之,私谧曰敦
友。
录曰:孔子曰:朋友切切忆忆,兄弟怡怡。义之所裁,各有伙'宜。若敦友者,可谓能念尔祖者矣。此录之。终也。
弘道录卷之二十四竟
#1『吏』疑为『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