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摄亡人魂魄,仰即时具一宗公案,差官部卫形魂归赴所修道场,仍与较量善恶,分数过原贷者,即时疏放。若罪及三分者,依公减一分。若原其赦者,差官守护,伺醮坛毕,送至生天台随报受生。违者,处斩。
诸地司官遇法官道士为亡人奠简迁拔,而不为亡人消罪注生者,处斩。若不合格式而不执用者,非。合格式而妄意艰阻希求财利者,分形。
诸地司官承受法院文牒追案吏及官员者,仰即差官管押,仝去法院所差神吏前诣行司,听候指挥。违者针决,降下兵吏行伍差使。
诸地司官妄减亡人功德者,针决充替,流五千里。
诸地司官,被法官道士抽取罪人或亡人,而罪人不在所治者,仰即时转牒於所在,抽取送前来。违者,充替,重作行遣。故意推延者,斩。
诸地司官,文牒颁下而承受奉行之后,不即时回申所在之处者,徒七年。故意者,处斩。
诸地司官,被行司天曹流送罪人,或闭留,或断遣,或令交割职事,而不依牒内开者,处斩。不回申者,分形。
诸地司官被差前往了干阴府公事而不职者,宜追针决,流三千里。
诸地司官不依公断罪而曲法者,处斩。
诸地司官妄受民间斋醮者,针决流配远乃正神部下差使。
诸地司官不遵奉条律,欺辱已下卑官者,针决充替。
诸地司官,被法官道士行文牒追取公事,或非时检察簿历,而不即时奉行,针决,流配远乃行司入吏兵行伍差使。
诸地司官妄以亡人无罪为有罪,无雠为有雠,无执对为有执对,无冤枉为有冤枉,无宿业为有宿业,及有善以为无,如此之类者,并各分形。故意拘留希求财利,加一等。
诸地司官妄将亡人功德疏减遍类及不系善簿者,处斩。
诸地司官增减生民寿数及长短大小者,徒九年。故意犯者,处死。
诸地司官承受醮所炼度真文,而不赎亡人罪者,充替十地真文者,处斩。
诸地司官承受消灾真文,而不为生民消四季之灾者,徒三年。
诸地司官生民注籍系水司,而不系所治者主管,而妄有追取者,处斩。
诸地司官应生民虽系所治主管,而不得判命妄乱先取追呼者,处斩。
诸地司官较勘生民寿限,具历申上命取勑命,追取生民,或生民寿限未尽者,处斩。
诸地司官追取太上生民,须是较量是某人可追者,具历申上帝取判命,若得勑判,方可追取。不得劝判而追取者,处斩。若具历申上而不得勑判,先次追者,同。
诸地司官追取生民有罪#1只许拘留五十日夜,罪重者不过一百日夜,若不合放令托生者,申上取旨。违者,徒九年。
诸地司官被已下官及案吏狱卒过
而不举按加罪者,针决充替。或知而不觉察者,处斩。
诸地司官案吏狱卒等犯罪,并检准地司官律,加一等定罪。
诸地司官犯罪,律所不载其罪者,原情定罪。只得失入,不得从轻。
天曹案吏
诸天曹案吏遇法官差使,故违者,处斩。
诸天曹案吏妄有漏泄天机者,处斩。
诸天曹案吏妄具检申者,处斩。
诸天曹案吏遇法官朝礼而不迎送者,处斩。
诸天曹案吏承受勑命,颁行下界,仰即时宣布。违者针决,降入东岳差使。
诸天曹案吏承受法官文牒,不即时奉行者,徒三年。
诸天曹案吏遇下方申奏心词,不即时具检上进者。徒九年。□诸天曹案吏应生民系托生而不与注籍者,处斩。
诸天曹案吏遇法官道士进下章表而不通进上御者,徒九年。故意延迁时候,使令不达者,处斩。
诸天曹案吏受民间财物一文已上者,处斩。
诸天曹案吏,虽受法官差使,而违牒内所坐事件者,处斩。
诸天曹案吏非八节日不得给假。违者,徒九年。
诸天曹案吏,生民受太上正法秘条,而不为便消黑簿,注名赤书者,徒九年。
诸天曹案吏妄与生民消除黑簿,及增减寿数者,处斩。
诸天曹案吏见法官有功过者,即便抄上。违者,徒九年。
诸天曹案吏法官职到七品者,不得书。过,以法官之罪罪之。
诸天曹案吏被法官抽取文字及籍公案之类者,仰依法官所抽之文牒内开坐。如或依指挥而违时候者,流七千里。
诸天曹案吏犯罪,如律所不载,仰原情定罪。
堰堤神
诸堰堤神妄以生民不能享祀,损坏堰堤者,处斩。财物一文已上者,分形。
诸堰堤神被水神侵损堰堤者,具状诣东岳或行司申论。违者,针决,充替。水神故意放水者,仰擒所在水神前来者,听。若与水神通同者,分形。
诸堰堤神不引水上渠灌浸,民田以致缺者,处斩。
诸堰堤神,彼生民修堤而有不虞事生者,针决充替。
诸堰堤神犯罪,律所不载者,原情定罪。
苗稼神
诸苗稼神,上天阴阳顺序而五谷不丰者,充替。以致生民粒食不给,针决。饥饿者,处斩。
诸苗稼神妄以生民不能享祀,损害苗稼者,处斩。
诸苗稼神犯罪,律所不载者,原情定罪。
树木神
诸树木神妄乱放令邪鬼魔神附其树木者,处斩。
诸树木神主管分野,有年月深远,放令为精怪者,针决充替。伤人者,处斩。
诸树木神,彼民间采斫竹木兴建寺观,或起立屋舍,而竹木伤损者,徒九年。
诸树木神所管分野竹木能兴祥瑞者,转入山神,出官。
诸树木神犯罪,律所不载者,原情定罪。
碓硙神
诸确硙神妄令确硙打人者,准土地律行遣。
守尸神
诸守尸神妄乱胁迫亡人,乞觅财物,及妄受生人祭享之类,并针决,流三千里。余准土地正神律。
诸守尸神安妄乱转动生民死骨以左为右以右为左之类令生人不安者处斩。
诸守棺柩神准守尸神律
吊丧神
诸吊丧神承受勑命,或阴水二司引进取生民,而错入人家者,处斩。
诸吊丧神承受指挥而妄乱出入者,处斩。其余犯罪,并准正神律。
雷神
诸雷神妄被生民请召而下降,妄行威福者,处斩。若其被召而具状申禀得勑者非。
诸雷神被勑旨降於树木上收擒毒龙之类者,不得惊动生民,违者杖一百。若惊动生民以致伤命者,处斩。
诸雷神被法官文牒内坐说生民某不孝,仰雷神下降於其家烧杀者,仰执牒下天曹,看法官有申状,状达听而不得勑旨者,一面烧杀。
诸雷神奉勑下降烧杀生民而错烧者,处斩。
诸雷神不听雷霆司差使者,杖一百。故意,处斩。
诸雷神被法官文牒差烧甚处树木以为法印者,仰依牒内所坐说施行,违者,针决充替。无雷火印而不降者,非。
诸雷神不得勑旨妄乱震动,针决充替。
诸雷神被法官呼召而不至者,杖一百。
诸雷神不得劝旨妄乱,以火烧下地生民者,处斩。
诸雷神被法官差於某年月日震动几声以为报应,及至某年月日时而不震动或震动而声数不依牒内坐说,或震动声数虽敷而不依时之类者,徒九年。故意违者,仰法官差神吏追取,重作遣。
诸雷神犯罪,律所不载者,原情轻重断遣。只得从轻,不得失入。
风部官
诸风伯不得勑旨放风者,充替。
诸风伯奉勑放风而伤苗稼者,徒七年。
诸风伯受勑旨放风拔木而错者,徒三年。
诸风伯放风吹损寺观庙宇屋舍者,针决充替。
诸风伯放风雾令入生民皮肤病人者,徒九年。伤人者,处斩。
诸风伯吹海龙出谷,飞烟毒气遍满天下,依草附木、损害生民及牛马猪狗蚕桑之类者,分形。
诸风伯被法官道士申章进表放风吹荡奏章,灰烬飞起者,处斩。故意者,分形。
诸风伯遇法官上真出入而不清尘者,处斩。不净醮坛者,加一等。
诸风伯,应系民间香火烟气,须得吹入北中昊天收管。违者,杖一百。
诸风伯民间进贡上真诚信而不驿传者,杖一百。章表申状者同。
诸风伯正月一日及常月十五日不得放风有碍上真朝现。违者,杖一百。
诸风伯犯罪,律所不载者,仰法官原情定罪。
雨师
诸雨师不得勑命而降雨者,处死。
诸雨师奉勑旨行雨过时者,杖一百。
诸雨师行雨损害生民苗稼者,徒四年。
诸雨师遇上真仙官法师出入不扫洒者,处斩。不净醮筵者,加一等。
诸雨师久不承勑命而天旱,法官有追召放雨者,须得往所管系诸司取禀,方得放雨。违者,针决充替。及不取禀而行雨,及承受文牒而不起,故意违戾者,分形。



